close

文/繆司 

開始後悔當初為了教訓護家盟那票人,領了挺同婚的公投票......人權/人命,根本就不該訴諸公投比輸贏這種粗糙幼稚的方法來決定。即使有大法官釋憲擋著,但直接對幹的結果還是赤裸裸血淋淋地攤在世人眼前。這一役,由同志血祭。

 

剛看報導:「公投後根據通報已經有 9 位同志自殺身亡,2 位自殺未遂,有 23 位受到霸凌」。心裡很難過很難過。我太天真了,以為愛與包容是普世價值,是進步台灣所追尋的,只要把原本隱匿角落的拿上檯面攤在陽光下溝通,世人就會慢慢認同並接受。但事實上,我以為的普世,其實只是自己的平行世界。

 

沒有人有資格決定誰才配當個有尊嚴的人。我的積極參與和宣傳,真的是在幫同志嗎?或者,只是某種追求自我感覺良好的意氣之爭?

 

投下公投票的我,全然不曾想到,冒險讓雙方直接對決,所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有多大?那些看不見的社會風險,是我個人擔得起的嗎?我有能力保證同志們的身家性命,不會遭受傾巢而出的多數惡意摧殘霸凌嗎?當同志們痛苦絕望、退無可退的時候,我只是坐在家裡,在電腦前,用愚蠢的方式對著虛無網路進行無效喊話.......終究,我也不過是個自以為是的異性戀。

 

大眾並不總是良善。但無奈的是,他們正是我們需要守護的那批人。這批人裡有蠢蛋也有壞蛋,而蠢蛋與壞蛋受到打壓欺凌時一樣必須被公平對待,他們一樣被包含在我所謂「愛與包容」的普世價值範疇,其中也包括那位笑道「呀呼~死了一個同性戀了」的郵局員工。這是覺醒後必須面對的弔詭而殘酷的現實,我卻直到現在才懂。

 

公投完隔天就有同志自殺了。消息出來那晚我抱著老公大哭:「人心怎麼可以那麼壞?」滿滿的惡意,已經從網路上、螢幕裡溢出來了。

 

我沒有退卻,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今後也不會改變。只是需要修正,需要更有同理心,找出更細緻有效的方法。記下這篇,明年再來看。

arrow
arrow

    M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