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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Muse

 

四歲女童割喉慘案,導致網路上反廢死與廢死兩派又進入無限跳針循環論戰.....


想問這社會怎麼了?不懂為什麼有人幹得出這種喪心病狂的恐怖事情?不懂精神病患為啥沒被看管好放到大街上傷害人,心中有很多很多的不懂和為什麼和憤怒的人,請去看《惡人:普通人為何會變成惡魔》,可以解決不少疑問。


有小孩被殘忍殺害這種事,不需要資格論,即便我沒有小孩,即便我不是受害者家屬,一樣會心痛、憤怒和焦慮,因為,不管被殺的是小孩、老人還是任何一個成年人,都是人,同樣身為人,我當然會感到恐懼。但我更恐懼的是,殺人者,同樣也是人,是跟你我一樣會吃飯、說話、人生父母養的人,說不定我還曾與他擦身而過,甚至接觸過。用禽獸、畜生、垃圾、廢物、人渣等字眼稱呼殺人犯,依舊不能否認他是一個人的事實。


台灣一直都有死刑存在,每隔一陣就會執行好幾個死刑(2015年執行6個槍決),新聞也會很用力地報導,但事實是,台灣的殺人案件從來沒停止發生,不但不曾減少,而且將來只會越來越多(這背後有很大的社會成因待探討,不是單一個人是壞人或好人的問題)。死刑能否遏阻犯罪率?很明顯不能。想要判殺人犯死刑,只是為了滿足自己認定殺人就該償命的道德理解,認為這樣正義才能伸張,並且解除眼下的恐懼和焦慮,重點是,不用自己動手就能殺死我覺得罪該萬死的人,何以不為?


贊成死刑,是欲將不潔之物除之而後快的嗜血心態,一旦他伏法了,大家就會覺得安心,認為社會上少了一個壞人,可以殺雞儆猴,並且才能對受害者家屬有所交代。如果一命還一命叫公平,那殺害多人者不就該被誅九族,叫生下他、養大他的家人陪他一起死才夠還命?這些威嚇手段,只不過把那些潛在的犯案者逼到更暗更難以發現、控管的角落。看不見,不代表他不存在。有一天他爆炸了,還是會出來犯案,然後以上所有過程重複乘以N遍。


支持廢死,也不是覺得那些殺人者做的惡事可以被原諒,而是針對司法體系漏洞(特別是台灣司法,平常沒人相信台灣法律有公平正義,一旦發生殺人案時就變得非常信任司法,未免也太妙),以及人為判斷可能會發生的主觀偏失,造成誤判冤獄、冤刑(你聽過江國慶案吧?)所必須準備的最後保護防線,因為人死了,就真的什麼都來不及了。


兩者針對的點完全不同,卻總是因為發生了殺人案件而一齊跳出來各說各話。這不是對話,只是大家亂吵一通,發洩對眼前社會失序的焦慮而已。


就人性來看,我當然也想報復,認為他應該受到制裁。要我說,不會原諒濫殺無辜者,死,太便宜他了。我希望他能痛苦多久是多久,即便要我納稅讓他過著求自由無望、求死不可得的生活(而且他在獄中其實得工作賺錢養自己),一輩子不得假釋,我很樂意,就當我花錢僱人羞辱他好了。但我真正關心的是,該怎麼做才能從根本上降低殺人案的發生率,我不要我和我的家人未來每一天都活在恐懼裡。


無論贊成死刑或支持廢死,我想兩派都會同意一點:社會生病了。


無法預期的殺人案件不斷增加,殺人的都是哪種人?用最粗糙且帶著偏見的方式來舉例,黑道、被錢逼急而謀財害命者、毒品成癮者、未能妥善安置的精神病患、隱性的人格偏差份子、落後於團體的人生失敗組、無法忍受失戀挫折的恐怖情人......等(而且越來越多的殺人犯是我們一般認知的正常人),乾脆把這些人都預防性殺光或關起來,這樣就再也不會有殺人案了,可能嗎?


你以為他們是造成殺人案的原因嗎?不,真正的原因是把他們逼成那種危險族群的社會、學校和家庭。除了情殺有部分例外,其他幾乎都是所謂的人生失敗組,因為達不到家庭社會的期待和要求,被當成跟不上團體裡的問題份子、害群之馬而遭排擠、拒絕,只好囿於黑暗角落,找個能容納他的地方(好比幫派、網路或繭居在家),假裝自己很正常,不斷忍受外界給他的挫折、誤解和羞辱,直到有天他對世界的不滿終於爆發,做出無法預期的事來。他們才不是原因,他們不過是演出這部人生悲劇的加害人角色,換成另個人來經歷他所經歷過的一切,也可能成為殺人者。


再次強調,真正的原因,是功能已經出問題的、崩壞中的社會/學校/家庭,而且,我們社會對何謂成功只有單一標準,對於這些「未跟上團體進度的落後者」完全沒有任何補強機制,也沒有幫助他們重新進入社會的其他管道,更沒有社會安全網。一次機會沒通過,最好你自己去死一死,省得我們還要繳稅養你這個廢物。


在他人生需要有人拉他一把的時候,我們已經判他死刑了。對他而言,活著跟死了沒兩樣,他知道這麼做可能被判死,但,他真的會怕死嗎(臨死前的恐懼生理反應不算)?那他為什麼不乾脆自殺算了?根本孬種!如果是我才不要,反正最後都要死,當然要找人跟我一起死,越多越好,先殺完發洩過,其他的再說吧,無所謂。


考不上好學校是因為你笨,找不到工作是因為你懶又無能,家裡窮是因為你命不好,吸毒混黑道是因為你生下來就是個壞胚子......這就是一般人的理解,除了怪罪他個人和他的父母之外,我們做了什麼?任他們自生自滅而已。然後再來怪他為什麼暴走傷害無辜?為什麼發瘋殺人?當社會不把他當人對待,他又何必把人當人


糾結於到底該不該判死刑一點意義也沒有,死了一個殺人犯,還有千千萬萬個,因為社會已經壞了,我們要做的是想辦法修補它。或許你覺得我在打高空吧,太理想化、不可能啦、我一個人的力量是能做什麼、社會不是說改變就能改變的...whatever,所以咧?什麼都不做,繼續坐以待斃?若能在自己生活範圍內多關注任何可能有機會脫離社會常軌、做出極端行為的人,包括失戀者、失意者、貧困者,都有可為。


如果你做不到,那麼,至少先去了解發生這些憾事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去查資料、去讀書、去聽專家說法,然後用自己的大腦思考,我們不是上帝,也不是法官, 不要只用個人有限的生命經驗就自以為地判斷一條人命該不該被眾人判死。面對恐懼,至少得搞清楚究竟是什麼讓你恐懼,而不是跟著帶風向的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鬼吼鬼叫,發洩完後,什麼都沒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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